孙楚杰因为无罪羁押,遭亲人唾弃核心提示:男子因被无罪羁押969天遭家人唾弃,与父母兄长断绝关系;索精神赔偿无果,一身病不知如何是好早在一个月前,记者就联系到了孙楚杰,但他自称多病缠身没有露面。8月14日,他终于现身,向记者讲述最近3年无罪羁押、与父母、兄弟决裂的经历。
孙楚杰称,2011年7月30日,他准备从深圳公明坐长途汽车回陆丰老家治肺结核,在公明综合市场买了瓶水,被一辆小车刮到了手,随后他和车主到公明派出所协调,但此事意外发生了,他被警方以敲诈勒索刑拘,而后宝安法院判他寻衅滋事罪,处有期徒刑5年。孙楚杰觉得很冤枉,自称都不知道犯了什么事,他向深圳中级法院上诉,最终宝安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,同意宝安区检察院撤回起诉。宝安检察院则表示: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。
今年3月21日,在被羁押了969天之后,孙楚杰从看守所走了出来,经过争取,他从宝安检察院获得无罪羁押赔偿17万多元。重获自由固然高兴,但孙楚杰重获自由后面对的现实却是哥哥抢走了自己的房子,亲戚们以为他已经死了。
被控抢劫5人均判寻衅滋事罪我都不认识,怎能是同伙?经过近一个月的沟通,8月14日,羊城晚报记者在宝安中心区见到了当事人孙楚杰,他今年33岁。在他的手上,有逮捕证、检察院不起诉书、看守所释放书、刑事赔偿决定书各1份,还有1份法院判决书及2份法院裁定书,其中判决书、裁定书均盖有红章,其余为复印件。
逮捕证显示,2011年9月1日,经宝安检察院批准,光明公安分局侦查员郑伟、王善勇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孙楚杰执行逮捕,送宝安看守所羁押。在逮捕证下方,注明犯罪嫌疑人孙楚杰拒绝签字,后面有郑、王二人签名。2012年10月10日宝安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中称,包括孙楚杰在内的5名被告人,因涉嫌敲诈勒索,于2011年7月30日被羁押,同年8月3日被刑事拘留,9月2日被逮捕。
公诉机关宝安检察院指控,陈楚杰等5人结伙在宝安公明街道佳华商城附近、公明汽车站附近以及公明综合市场门口附近多次实施抢劫,该团伙主要以被撞到并且被烟头烫伤为借口,要被害人立即支付几百元不等医药费,并手持针筒、以传播艾滋病的方式对被害人进行威胁,迫使被害人交出钱财。这份判决书中详细列举了5名被告人的16单犯罪事实,其中孙楚杰一个人就牵涉到5宗案件。
公诉机关认为5名被告构成抢劫罪,不过几名被告均否认控罪,孙楚杰辩称自己当时只是回家路过。和我一块成为被告的几个人,我根本都不认识,怎么可能是同伙呢?,孙楚杰对记者说。
宝安法院认为,5名被告没有真正对被害人实施暴力,判5名被告均为寻衅滋事罪,对各被告人的无罪辩解,法院没有采信。最终,孙楚杰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,其余4名被告获刑4年、5年不等。上诉重审宝安检察院撤回起诉只有被害人指证,无其他证据孙楚杰回忆3年前的情景称,2011年7月30日他本来是要回陆丰老家治疗肺结核,去公明坐车,当他在公明综合市场买水时,被一辆小车刮到了手,随后他和车主起了争执,闻讯而来的公明派出所民警将他带回派出所进行调解,可不知怎么回事,我在派出所等了20多分钟,民警把我叫到讯问室,说我敲诈勒索,,孙楚杰说,当时他都不知道犯了什么事。
后来,要上法庭了,他领到了一份起诉书,这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原来参与了5宗敲诈案件。宝安法院判决后,几名被告不服,均提出上诉。2013年6月3日,深圳市中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,认为5名被告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撤销宝安法院的一审判决,要求发回宝安法院重审。
2014年2月24日,宝安法院作出刑事裁定,称支持宝安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回起诉。同年3月21日,宝安区检察院向孙楚杰出示了《不起诉决定书》,内容称,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,本院仍然认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。
在《不起诉理由说明书》上,宝安检察院称,该案指控孙楚杰犯罪的证据只有被害人指证,无其他相关证据,证明力较弱。精神损失后果不严重不予赔偿无罪羁押赔偿,给了17万多3月21日,宝安区看守所将孙楚杰释放。
随后,孙楚杰向宝安区检察院提出刑事赔偿申请书,要求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17多万元,并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。今年5月27日,宝安检察院作出《刑事赔偿决定书》,认为孙楚杰有取得国家刑事赔偿的权利。决定书称,孙楚杰自2011年7月31日被刑事拘留至2014年3月21日释放,期间被无罪羁押969天,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182.35元,应予赔偿孙楚杰无罪羁押计人民币176697.15元。对于孙楚杰要求支付的精神损失费,宝安检察院认为其精神损害未达严重后果,不予赔偿。
8月14日傍晚,记者先后联系到宝安法院及宝安检察院。宝安法院承认1153号及21号两份判决书的存在性,并表示孙楚杰确实因寻恤滋事罪被判刑5年,并且后来法院撤回了检察院的起诉。
宝安检察院也表示,今年上半年,检方确实对孙楚杰进行了国家赔偿,金额17万多元。记者多次拨打光明公安分局公共关系室相关负责人的电话,但电话一直处于忙音及无人接听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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